作主的见证


(2010年7月25日)

经文:徒1:1-11 启应:诗篇84

纪京一 牧师

 

感谢主的恩典,有机会与弟兄姊妹们一起分享主的话语。前几天,有位牧师邀请我讲道,并建议我讲一讲神是如何带领我走过三十年,从一个普通信徒到一名神学家的见证。他认为,这些丰富的经历将给信徒以勉励和帮助。是的,如果留意神的作为,不仅仅一个专职传道人有许多见证,每一个信徒,每一个将要受洗的人都会有许多说不完的见证。我们当中有些人,就是因听了别人的见证或者看到别人的好行为,从而归向了主,走上奉献的一生。每一个主的儿女,无论是专职传道人还是普通信徒,都有义务和责任与人分享自己的见证,因为我们本是不配的人,却蒙了神的恩典,一起来见证上帝在我们身上奇妙的作为,一起承担上帝赋予我们的福音使命。

回顾自己人生道路,的确有许许多多的经历、感悟和见证。虽然不能像大卫在诗篇二十三篇那样,以如此美的诗句来回顾神在他一生中的引领和看顾,但我要说:“若没有神慈绳爱索的牵引,若没有神在我灰心、沮丧时的同在,若没有神的赐福、保守、指教和责备,就没有我的今天,也不可能还站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主的话语,颂赞我们所信的神,赞美他的美名。

作见证是个大家非常熟悉的话题。听起来,似乎作见证是件非常容易之事,但如何“作主的见证”?做见证有没有准则?是不是有感而发,就是为主作见证了呢?前几日,在某个基督教网站上,一位信徒说:“看了这论坛上许多见证,实在令人心痛,找不到什么话语来形容,好像一个干渴的人饮鸩止渴。不是说所有的见证都是好的,什么人的见证都可以拿来用的,许多见证你看着觉得很好,其实是撒旦利用的一个网罗,不但是你,就是别人也都一同毁灭…。”

看了之后,我也感同身受。常常听到一些人,打着为主作见证的旗号,事实上在颂扬自己,抬高自己,甚至成为有些自封传道人为自己聚敛财富的手段。我曾经参加过一个华人春节布道会,会上邀请了一些牧师讲道。其中,一位牧师讲了三件不同的事情,都是在服侍中遇到困难与挫折,在别人都不能解决的情况下,他一祷告就解决了,每一次神都听了他的祷告。听后,作为一个同行,我心里很不是滋味,看似是一个蛮有信心的见证,实际上不是在荣耀神,而是抬高他自己的能力,贬低同工们同心合意的兴旺主的教会。

网上还有一个例子,一位信徒对别人所作的见证持怀疑态度,不知对不对,因此寻求解答。他写道:“我最近参加了一个家庭教会的追思会,是送一位去世的老弟兄,在这个追思会上,一位弟兄主持追思会的证道,他在证道时说,这位老弟兄不是死了而是在基督里睡了,他引用林前十五章的经文作证,然后就走到去世的弟兄的身体前,抬动弟兄的头部向左右转动,他边转动弟兄的头部,边说信主的人死后的身体是软的,软的身体就是给神作见证。”显而易见,这种对复活主的见证,远远超越了对圣经文本的理解,与基督教传统也不相符,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讲说。仔细观察,这种现象在信徒中也绝非个别。

以上两个实例引发我思考“作主的见证”之意义。中文和合本圣经用了“作为”的作,表达作主的见证。熟悉的字义有“充当、兴起、担任、从事某种工作、创作传述”等等。希腊文这里用个一个将来时,中文在整个句中才能体现出它的时态。按照文本语境,我理解“作”包含了英文圣经两种版本中两种意义,(1)“你们将是我的见证”,和(2)“你们将为我的见证”。

“作我的见证”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,因为当耶稣授此命令之时,门徒们还不完全清楚该如何去做。按照圣经关于耶稣的记载,我们知道,耶稣受难前后,他的门徒们所表现出的更多的是胆怯和不知所措,甚至对复活主的疑惑。众所周知的有,彼得三次不认识耶稣(可14:66-72),多马一定要用手亲自试一试,耶稣复活的身体(约20:19-27)。在主升天之前, 门徒们还在问道:“主阿, 你复兴以色列国, 就在这时候吗?”(徒1:6) 他们的关注点仍然在以色列的复兴、崛起上。

严格意义上讲,在上面这个对话中,耶稣并没有直接回答门徒们的提问,也没有批评他们有狭隘的民族主义,因为盼望弥赛亚到来,救赎以色列是那个时代的强音。引人注目的是,这里耶稣巧妙地暗示门徒们,将要发生的事不是他们所期待之事,而是一件在神计划中的事。这件事已经发生,还要继续被完成,并且与他们的工作息息相关。因此,耶稣给了门徒们一个应许和一个新的远景:“父凭著自己的权柄, 所定的时候、日期,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。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,你们就必得着能力。并要在耶路撒冷,犹太全地,和撒玛利亚,直到地极,作我的见证。”

这简短的话里有三个重音:神按照自己计划行事,圣灵的能力,作主的见证;蕴含着两大作见证,传福音的策略:依靠圣灵的大能和突破地域文化,即,不仅仅局限在耶路撒冷,而是地极。

耶稣没有泛指作见证,而是强调作我的见证。原文希腊文用了属格,中文文法没有相对应的格式。最接近的意思,“我”字意味着那见证是专属于耶稣的,不是任何其他人的。“作我的见证”,这说明那见证是只为门徒们所追随的耶稣而作,这就告诫门徒要见证他们所见所闻、所经历的和将要经历的事。

不难想象,五旬节前,门徒们一定度过了不少不眠之夜。他们可以回想与耶稣同工的点滴,甚至可以写一篇关于耶稣地上的言行录,但他们不能预知将要发生什么,他们怎样肩负起耶稣的嘱托,和如何去实现普世的宣教运动。然而,当五旬节那一天,主的应许实现了,未知,疑惑被驱散了。门徒们亲身经历了圣灵的能力,行了他们靠自己不能做的事。渔民出身的彼得,在众人面前向世人宣告一个新的信息:那被你们所杀的耶稣,神已经叫他复活了,神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,我们都为这事作见证;你们各人要悔改,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,叫你们的罪得赦…。(徒2:14-38)。

围绕耶稣是主,是基督这个核心,初期教会向世人见证,神在耶稣基督里对全人类所做成的救恩,不再是隶属特选民族以色列,而是把全人类纳入到这个救恩中来。可以说,五旬节彼得的证道,诠释了什么是“作主见证”的第一层意义:把亲眼所见,所发生的事见证出来,即,把主耶稣基督的生、死、复活与神对全人类的救赎紧密联系起来。在此,宣教本身体现在见证中。这个见证是基督教教会建立之本。

教会存在的目的就是“作主的见证”,并把这个神在耶稣基督里对全人类救赎的见证,做到地极。事实上,我们自身不是那些亲眼所见的见证人。我们是因听那见证而信之人。因此,引导出“作主的见证”的第二层意义:你们将为我的见证。

耶稣升天了,那些被他呼召的人,在地上生存的任务是“为主的见证”,或者说要我们“作主的见证人”;这是我们每一个基督徒荣耀的“天职”。如何完成这项任务?每一个基督徒首先要清楚,借助内住的圣灵,我们要见证什么?如何见证?

下面我讲两个实例。

(1)前几日,听一位美国牧师讲道时,讲到了一个见证。有一位信主不冷不热的基督徒,在外出办事的路上,车突然出了毛病,他拦下了一辆路过的车,希望得到他们的帮助。车中坐着几位牧师,他们说帮不了,因为他们要赶时间,去一个布道会传福音,便扬长而去。后来,一辆乘载墨西哥家庭的车停下来,主动帮他解决了问题。在这样一种情景下,本来就不冷不热的他,对基督教更有了消极的看法。

(2)1997年9月,一位满面皱纹、瘦弱文静的修女去世了,印度政府为她举行国葬。成千上万的人冒着倾盆大雨走上街头,为她的离去而流下悲伤的眼泪。她就是特蕾莎修女。

特蕾莎平凡而伟大的一生,突出表现了一个基督的门徒听从上帝的呼召,放弃舒适的工作环境,走进那些不避风雨的贫民窟,服侍那些需要帮助的人。在街头,这个瘦小的修女亲手握住快要横死的穷人的手,给他们临终前最后一丝温暖,让他们含着微笑离开这个残酷的世界。在医院,这个受着病痛折磨的修女亲吻艾滋病患者的脸庞,为他们筹集医疗资金。她给柬埔寨内战中被炸掉双腿的难民送去轮椅,也送去生活的希望。

在特蕾莎修女的感召下,数以万计的宗教人士和非宗教人士参与了她的“慈善传教士”活动,数以千万计的人从她们的救援工作中受益。由于她的巨大贡献,1979年,特蕾莎修女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。在众多的美名和荣誉中,“贫民窟的光与盐”正是她一生的写照。

现在,我问大家,你是那一种见证呢?是那种为了传福音却失去了为主作美好的见证哪一类呢?还是像特蕾莎修女一样,用自己的一生服务于社会、人群,从而荣神益人呢?

上面的两个例子显示,主耶稣对他的门徒说“作我的见证”包含了信息的见证和服侍的见证,也是行为的见证。信息的见证需要我们不仅仅有传福音的热情,还要清楚地知道见证什么。在信仰耶稣是主、是基督的基础上,熟悉圣经和教会传统,不断地装备自己,在圣灵的引导下,见证我们已经经验和认知的神在耶稣基督的救恩,诚恳地告诉别人自己的生命怎样转变,为什么要受洗归入基督的死,将福音信息介绍给别人,或者把别人美好的见证与他人分享。事实上,言语的见证是一件非常严肃之事,不是仅凭着自己的热情,口若悬河地讲一些抽象的大道理或者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,更不是蛮有激情地随便有感而发,因为五旬节使徒的见证,新约中的见证是被定位在一个信仰共同体及其仪式、讲道、信仰表达之中的见证。因此,它具有规范性。

服侍的见证,如主耶稣教导我们的,在工作和生活中作光,作盐,让周围的人看见我们的好行为,便将荣耀归给在天上的父(参太5:13-16)。某种意义上讲,在社会生活中,行为的见证比言语的见证更容易影响周围的人因为它的直观性、易比较性。信徒的佳美言行能叫人感动信耶稣,反之也能叫人远离神。教会作为一个被神呼召出来的团体,在行为准则上更具有它的严格性,如主耶稣所说:“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,有什么长处呢?就是税吏不也这样行吗?”(太5:48)是的,没有基督徒应有的行为,信是死的。

今天,我们生活在信息时代,它的虚拟性、全球性、交互性与开放性所带来的各种社会现象已经深深地影响、支配着我们的生活。在我们获取信息时代所带来的便捷之时,一些负面的、消极的、甚至干涉性、歪曲性的事务也向我们袭来。企图瓦解我们的教会,动摇我们的信仰。如果不假思索地把道听途说的异端邪说、谣言蛊惑当作真理加以见证,不仅使我们自己离开了那借着基督之恩召我们的,也使他人从了别的福音,用保罗的话说:“…那并不是福音,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,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。”(加1:6-7)

亲爱的弟兄姊妹们,借助今天的讲道不仅勉励我自己,也勉励我们所有立志跟随主的人,特别是那些今天将要受洗的人。让我们以虔敬、严肃、认真的态度回应主的命令,意识到这天职的责任与份量,绝不让耶稣基督的福音因我们的言行而蒙羞受辱。让我们共同在神的家里,在中华大地上,作中国基督徒应作的美好见证。阿们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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