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3年6月30日)
经文:徒16:6-12 启应:诗65
杜凤英 牧师
圣经记载保罗一生有三次的游行布道。他的旅游并不是游山玩水,而是带着目的性和使命——将福音传到地极。当时代的人认为的地极是罗马,所以他盼望能够到达地极的首都罗马。
一.经文背景
因此,在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中,不是他心里的意愿,而是圣灵的带领他去了新的禾场。
在第一次的旅行布道中,保罗建立了加拉太等教会,他希望在第二次的旅行由陆路出发,去探访第一次建立的这些教会。保罗沿罗马大路前行,经过基利家和基利家隘口,向西北到特庇、路司得和以哥念。圣灵叫他们不要去亚西亚,他们便转向北去庇推尼;但圣灵又阻止他们去那里,他们便向西越过每西亚,到达特罗亚城。
特罗亚:是荷马史诗中位于欧亚两州之间的古战场特洛伊,位于海岸线,从这沿海岸线一直延伸上去,就到了欧洲大陆。在这个行程中,我们看到,保罗不是按照自己的想法行走,而是圣灵逐渐地带领他进入到福音的开阔地——把福音第一次带入欧洲的土壤。
二.相遇
在这段旅程中,保罗记录了三个人物,代表着特殊的事件,启示我们福音的信息,显示神能够叫不同的人在基督里合一。
1.吕底亚
(似乎在腓立比并没有会堂,但却是一个祷告的地方(正如宣教士们估计那里会有这个地方一样),这地方与城门外相隔刚刚超过一哩之遥。它的四周可能有围墙,又或许只是一个野外的地方。它很接近甘吉迪(Gangites)这条小河,好处是小河可以方便进行洁净的礼仪。路加既然补足说,聚会的人包括妇女,由此我们可以假设,这一点解释了为什么那地方没有会堂。无论如何,保罗及他的朋友在你安息日那天参加与妇女们的聚会,跟他们一起敬拜,并且坐下来,等待别人邀请他们说话(13节)。其中一位妇女,)名叫
吕底亚是推雅推喇人,是启示录记载的七个教会之一。推雅推喇以染色工业著称,而吕底亚专门经营昂贵的、用紫色染成的布料,经商从亚洲来到了欧洲。当保罗来到腓立比的时候向他们传讲福音,主就开启她的心门(14节),打开她里面的眼睛,让她看见及相信保罗所传讲的耶稣。我们留意到,虽然信息是保罗传的,但拯救她的是上帝。保罗的讲道本身并不能产生效应,但神却透过保罗的讲道完成上帝的工作。主的工作本身不是直接的,但祂选择透过保罗将祂的旨意传到了欧洲。
归主后不久,吕底亚和她一家都领了洗。当我们行走在保罗所行走的旅程中,来到当年吕底亚受洗的河边,你会发现圣经中所讲的人物都是真真实实的、在历史中发生过的。
吕底亚一家人可能包括她的仆人、孩子,于她是邀请保罗及他的同伴去到她的住处。这句话向我们打开了一扇门——一旦我们的心灵敞开了,我们的家也会向众人敞开。她说,若他们以为她是真信主的,那么,让她去款待他们是理所应当的。她非常有说服力,事实上,她“坚持”(15节)这样做。这一行动引来几种谣言----
2.一个无名的奴隶女子(16:16-18)
在另一个安息日,当保罗和他的朋友前往那祷告的地方的时候,有一个使女迎面来,显然她阻挡了他们的去路。
路加告诉我们两样关于她的事:
第一,她被巫鬼所附而能够占卜,按照字面的意思,就是说她被“一个恶魔之灵”或是“一只蟒蛇的鬼”所附。这里的蛇是古典神话中的蛇,阿波罗被认为是化身于蛇中,并且赋予那些跟随他的使女超人的洞察力,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她们是腹语术表演者。路加不接受这些迷信,他认为那奴隶女子是被邪灵所附。
第二,她告诉我们的事是:作为一个奴隶,她是被她的主人所利用及剥削,藉着她的占卜,她的主人得财(16节)。当保罗及他的朋友继续前行时,那女子跟随着他们,并且大声喊叫说:“这些人是至高神的仆人对你们传说救人的道。”(17节)“至高者”,在那个时代,犹太人用来形容耶和华,希腊人用来形容丟斯神。(25:49‘’)因为在那时代,救赎是一个人鱼人之间的普通话题,所以,就算“救赎”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思,但那女子称宣教士们为“救人之道”的老师,一点也不奇怪。此外,邪灵大声呼喊,表示它们认得宣教士是神的使者,这也不奇怪,因为路加在叙述耶稣公开传道的工作时,也记录过同样的事,但为什么一个污鬼会参与传福音的工作呢?可能其中的最终目的是毁谤福音,方法是混乱人的思想,使人将福音及异教混为一谈。
那女子大大声喊叫一连多日,直至最后,保罗被激怒,因而采取行动。路加说他心中厌烦,意思肯定是他深深的被“困扰”。
Diaponeomai这个动词可以翻译为“厌烦”(RSV).但是说保罗“怒气爆发”()JBP或是“发脾气”(JB)都是毫无理由的。对这字较好的理解施“难过”(AV),诚然是指保罗的愤怒,为着那可怜女子的情况,并且为着那不适当以及他不想要的宣传而伤感。他的苦恼使他回过头来,并且奉耶稣基督的名命令那邪灵从她身上出来;邪灵马上出来了(18节)。虽然路加并没有清楚地说明她归信了基督,或是受了洗,但因为她被释放是发生于吕底亚及禁卒归主两件事之间,读者自然会作这样的引申,她也成了腓立比教会的一员。
3.罗马禁卒(16:19-40)
保罗叫这奴隶的少女从邪灵的控制中释放出来。当那少女的主人了解到邪灵真的离开了(exelthen)她时,他们见得利的指望没有了或“离开”了(exelthen),便觉得保罗所做的实在太过分。路加在这里重复了(exelthen)这个动词,肯定是刻意的。正如布鲁斯所评论的:“当保罗驱走那附于少女身上的邪灵时,他也驱走了他们收入的来源。”他们的愤怒为宣教士们带来不太愉快的后果,这后果尤其影响了保罗及西拉。这就是19-40节记载的内容了。
路加对发生之事的叙述准确地反映了一个罗马殖民地的情况。奴隶的主人把保罗和西拉拉到市上去,这不单是集市,而且是整个城市的中心(19节)。然后他们将宣教士们带到司法官面前,(就是两位在罗马殖民地中作地方官吏的司法官)。他们的控诉是:这些人原是犹太人,他们“竟骚扰我们的城,传我们罗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规矩。”被控诉引起暴乱及引进异教是一件严重的事。“正式来说,一个罗马公民不可以信奉任何未受国家公然批准的异教,但习惯上,他可以这样做,只要他的异教不违反罗马生活的法律及规则;亦即,只要它不牵涉任何政治或社会罪行(20-21节)。奴隶的主人非常聪明。他们不但隐藏了他们忿怒的真正原因(经济上的原因),而且将他们对你宣教士们法律上的控诉包装过,以使这些控诉”触发人们潜伏的反犹太情绪(这些原是犹太人)以及他们的民族尊严(我们罗马人),因而“燃点起偏激之火”。
众人跟着就一同起来攻击保罗及西拉,而官长命令他们的差役剥去他们的衣裳,并在众人面前打他们(22节)。这是一次严重的棍打,可能是保罗后来提到的三次受刑的第一次,官长继而将他们下载监里,并且嘱咐禁卒严紧看守(23节)。他因此将他们下在内监里,两脚上了木狗(24节)。奇妙的是,在这种痛苦中----撕破的皮肉、发痛的四肢----保罗和西拉竟然约在半夜祷告唱诗赞美神。从他们口中发出的不是呻吟,而是诗歌。他们没有咒诅人,反而是赞美神。无怪乎众囚犯也侧耳而听(25节)。
然后,突然间,地大震动,以致监牢的地基都摇动了,监门立即全开,囚犯的锁链也都松开了(26节),而禁卒也醒过来。他见监门都打开,因而想像所有的囚犯都逃脱了,就准备要自杀(27节),因为他要为这件事负责。就在你这时,保罗大声呼叫,叫他不要伤害自己,因为囚犯全都在那里(28节)。海恩纯认为这整事件是“一窝的不可能”;诚然,对那些怀疑的眼光去看这件事的人,这件事的确是充满了疑点。但那信心之眼,就是那对相信一位充满恩典、掌管万有之主的眼睛,所看见的反而是各种的可能性;它相信主叫万事互相效力,叫人得益处。在这一个事件上,他要成就的是叫那禁卒归主,并使宣教士的释放。被责备后,那禁卒战战兢兢的俯伏在保罗和西拉面前,并且问他们他要做什么才能得救(29-39节)。可能他听过那奴隶少女的呼喊,听过一点有关“救人之道”的事;又或者他只是在表达他心中的渴望。无论是因为前者或后者,宣教士们首先给他一个直接的答覆,就是,他必须作出个人的决定,相信主耶稣,那么他以及他的全家便能得救(31节);然后,他们就把主的道,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,更全面的引导他们走上得救之路(32节)。他不但相信,而且悔改。他在那里洗他们的伤,表明他的悔改,跟着立刻地,他和属乎他的人,都受了洗,可能是在监牢的天井的井或水泉,又或者是使用那个他用来为他们洗伤的水盆(33节)。正如屈梭多模指出的,这次的“洗”是相互的:“他为他们洗,而他也被洗;他为他们洗去他们的棍伤,他自己的罪责被洗去。”那个受了洗的家庭现在把保罗和西拉迎进他们的家,正如吕底亚招待他们到她的家一样,并且给他们摆上饭。这庆祝性的一顿饭只不过是外在的表现,反映了他们全家内心的喜乐,因为他们信了神(34节)。
第二天天亮的时候,官长差派他们的差役来到禁卒那里,吩咐他释放保罗和西拉(35节),而禁卒将这命令传达给两位囚犯。无疑的,官长们认为一次公开的棍打及一夜的禁锢是足够的惩罚,他们希望囚犯学到教训,并且安静地离开。但保罗的反应却不同。他宣称他自己和西拉都拥有罗马公民的身份。或许在市集时他们已作过这样的宣称,但当时没有被听见,或是没有人相信他们。但现在他们受到了严重的不公平对待,因为“根据朱利安公法的文字记载----,一个罗马公民不可以在未宣判罪行前,或是在任何情况下被任何人鞭打或捆绑”,在没有受审或判决之前,更不能让别人这样对待他。罗马的公民只要说:“我是罗马公民”,他便可以免受惩罚;那些违反了这些公民权益的人,会受到严重的处分。因此保罗回答官长说:“我们是罗马人,并没有定罪,他们就在众人面前打了我们,又把我们下在监里,现在要私下撵我出去么?”“这是不行的!叫他们自己来领我们出去吧。”(37节)铁顿写道:“保罗这行动是第一次被记录的‘静坐’抗议。他拒绝离开,直至官长来道歉------。他要逼使官长承认及完成他们由神所任命的差使。这行动队保障他留下来的教会,及教会日后的自由,可能是非常重要的。”
(腓立比是马其顿的头一个城,也是罗马的驻防城。“罗马的驻防城”---是罗马帝国派来的殖民者,直接进驻一城,占领该地之后所建立的。他们在该地完全采用罗马的生活方式。它是罗马在边界的防守重地,与罗马保持密切联系;它的首长由罗马直接派任,而不是由当地公民推选。)
三.福音叫人合一的能力
我们很难想像一个更不同的组合:一个女商人、一个奴隶女子、一个禁卒。无论从种族、社会地位、心理状况各个角度看,他们彼此的差异都极大。但他们三人都被统一个福音所改变,并且被迎进同一个教会群体。
腓立比是一个国际城市,在罗马人管辖前,它是由希腊人管治的,并且位在那伟大的依格那吉亚大道上。吕底亚是亚细亚人,可能不是我们所理解的“亚洲人”,而是指她来自小亚细亚。她是移民到腓立比的,不是那里的本地人。
那奴隶少女大概是希腊人及腓城的居民。她可能是外国人,因为奴隶是从各处运进来的,但故事中没有什么细节可以证明这一点。那禁卒可能是跟那时代大部分的禁卒一样,是一个退休的士兵或是退役军人,但跟在所有罗马殖民地律法行政架构中的官长一样,他自己无疑也是罗马人。他们三人在不同的国家文化中成长。不错,在政治上,他们已经被罗马帝国团结起来,但现今在耶稣基督里,他们找到更深的合一。
(他们的社会背景。吕底亚很可能是一个富有的妇人,她以为名戏称的“服装业”来赚取生活。她拥有一间相当宽敞的房子,足以容纳四位宣教士,还有她自己的家人(15节)。那奴隶女子来自社会领域的另外一个极端。以社会大众的眼光,没有比女性奴隶更低下的了。她一无所有,连她自己在内。她没有任何物业、权利、自由,或是自己的生命。就是那些她以占卜赚取的钱,也直接进入她主人的口袋中。至于那禁卒,他的社会地位是在两位女性之间。虽然他在本地的监牢中有一个负责看管犯人的工作,但是,在政府的架构中,他仍然只是一个小官。或是属于受人尊敬的中产阶级。虽然这三人这样不同,但他们是腓立比教会建立初期的基本成员,他们是以完全一样的条件被迎进教会的群体,教会的人并不在他们之间作任何的区分。一个犹太家庭的家主每天早上都会用同样的祷文祷告:他向神谢恩,因为神没有创造他为外邦人、女人或是奴隶。但在这里,我们看见三个被鄙视之种类的代表,在基督里被救赎,而且合而为一。诚然,)
正如保罗不久前写信给加拉太人时所说的:“并不分犹太人、希利尼人、自主的、为奴的,或男或女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,都成为一了。”
在腓立比,我们看见福音对万人的吸引,以及它叫人合一的果效。
这也是保罗的渴望和异象。他自己是罗马公民,他渴望的眼目投向帝国首都,盼望有一天能到那里。得着那城。他说“我必须往罗马去看看。”他不是旅游,而是以宣教士的身份前去。他知道条条道路通罗马,这位心怀大志,具有异象、天生的建立国度者,看见为基督得着大的基地是多么重要;不仅为了这领地的人成为基督徒,并使福音的使者从这里出发前往更广阔的工场。
四.异象
上帝的国度---
这是何等美好的事!当然,福音也使一个社群分裂,因为有些人抗拒它,但它却叫那些接受它的人合一。使人感动的是,路加在结束这一段有关腓立比的叙述时,他用了“弟兄”这个字(40节)。那富有的女商人、那被剥削的奴隶女子、那粗犷的罗马禁卒,都被带进一种彼此联系、又与教会中其他成员彼此联系的弟兄伙姊妹的关系里去。不错,他们经历了一些冲突,而在他最后写给腓立比人的信中,保罗曾经劝勉他们要“同有一个心志,站立得稳”,并且要“意念相同,爱心相同,有一样的心思,有一样的意念”。然而,他们都属于基督里同一个群体。我们也处于一个社会解体的年代,我们也需要呈现出福音叫人合一的大能。
(根据录音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