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凡在本堂申请举办婚礼的肢体,须是受洗的基督徒,其中至少一方已受洗。
二、申请人在其他教会受洗的,需由施洗教会出示洗礼证明。
三、申请人必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部门颁发的结婚证书原件,并将复印件交本堂存底。
四、婚姻是神圣的,未行婚礼之前已实际同居者,本堂不接受举行婚礼的申请。
五、新人需提前三个月在本堂进行预约登记,接受本堂安排的婚姻辅导。
六、教会有义务为信徒举行婚礼,信徒本着对上帝的感恩,自愿奉献。
七、教会不安排外出举行婚礼。
北京基督教会缸瓦市堂
2013年12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