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稣的艺术

(2011年2月20日)

经文:约8:1-11 启应:诗1

李建华 牧师


一、文士、法利赛人的诡计(约8:2-6)

耶稣在圣殿,坐在那里教训众人,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因为犯奸淫而被捉拿的妇人来到耶稣面前。他们好像要“征询”耶稣的意见,假称耶稣为“夫子”,究竟该如何处理她,这哪是征询,就是质问——耶稣你说该怎么办?!表面什么事摆在大庭广众之下,但他们把耶稣陷在两难之间。

文士、法利赛人——

时间、地点不对:他们在耶稣教训(讲道)人的时候出现,而且是在圣殿中。他们既阻止众人听道,又要在会众面前羞辱耶稣。

事实:他们有权利将这个女子留在看守所,可以自己前来询问耶稣该如何处理,但是他们却不那样行。他们这样:一方面羞辱这个女人;一方面也要抓住耶稣的把柄。

假装的“恳切的态度”:他们口里称耶稣为“夫子”(老师),并且“不住的问”,表现的既恭敬又恳切。

假装的“目的纯正”:为了维护摩西律法。

耶稣两难的境地——

如果回答:按照摩西律法处理,他们就可以控告耶稣触犯罗马政府法律(罗马人不允许管辖之内的地方政府执行死刑);

如果回答:不赞成处死,他们就可以控告祂违背摩西的律法(申22:13-30)。

二、耶稣(约8:7-9)

耶稣的动作:耶稣弯腰,不住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。到底画的什么字,圣经没有记载,无人知晓。是否是祂怜悯那个女子,不忍见到既羞惭又惧怕的女子?或是因为祂的公义,不愿意看见那些玩弄律法、假冒伪善的法利赛人?还是因为不愿意看到那些嬉皮笑脸,想要看热闹的人群?

不知道耶稣到底画的什么字。但是我们可以肯定,主耶稣,祂既恨人犯罪,又为罪人犯罪而悲伤。耶稣有没有流过泪?约11:35马大、马利亚的兄弟拉撒路死了,耶稣哭了。耶稣为他们的信心而哭泣。我们都知道,上帝爱我们、保护我们,好像眼中的瞳仁,对于我们犯罪,又爱又恨。

耶稣的一句话:耶稣被法利赛人不住的追问,终于祂说话了。耶稣没有顺着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说的话往下说,但是只是一句话说:“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,谁就可以先用石头打她!”——呵护和保护;饶恕和怜悯。

耶稣说:没有罪的人可以审判他人,可是罪存在于人的生命里面是不争的事实。罗3:23保罗说“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”,耶稣曾说:不要论断人,免得你们被论断。(太7:1)

目前为止,耶稣将这件公共法律事件,转变为个人道德问题;将个人的视线,从女子和耶稣身上,转移到各人身上!这就是耶稣的原则,只有无罪的人,才可以定别人得的罪。耶稣说:“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,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?”人若不先去掉自己“眼中的梁木”,就想去拔别人“眼中的刺”,他就是假冒伪善的人!(太7:3-5)

一个动作、一句话的影响:耶稣这句话和祂弯腰写字时的安静,同样起了作用。

法利赛人来的时侯得意洋洋,胸有成竹;那些想要看热闹的人;“从老到少,一个一个地都走了!”他们来时只带来一个罪人,但耶稣说了这话之后,除了耶稣一个人,就都是罪人了。

罪人——

法律上的罪人:行淫时被捉拿的女子。这是人们最轻视的罪人,也是最软弱最可怜的罪人。

逃脱法律制裁的罪人:那与女子苟合的男人,为什么法利赛人不把他和女子一同带来?为什么他就可以免去众人的羞辱?

超越法律的人:法利赛人,他们是律法的维护者,甚至他们可以驾驭律法、玩弄律法。

三、耶稣的饶恕与怜悯(约8:9-11)

1.耶稣的反应与文士、法利赛人截然不同:约3:17 “神的儿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得救。”祂饶恕不等于纵容她,吩咐那妇人“不要再犯了”。

当众人都走光以后,只剩下那女人和耶稣,这便是罪人与救主如何相遇的境况——

耶稣说:“妇人,那些人在哪里呢?没有人定你的罪吗?”耶稣称她“妇人”,是尊称,耶稣没有问她是否犯罪?而是问有没有人定她的罪。

这女子无疑地,必是蒙主怜悯,她没有趁主弯腰在地上写字时,也悄悄走了就算了。她停在主面前,求主保护。她称耶稣为主,并且直到听见主对她说:“我也不定你的罪,去吧,从此不要再犯了”——耶稣的赦免、希望你活出新的样式——改变我们自己,从今天起,做一个完全人。

2、耶稣与人不同——耶稣对罪,人对罪不同的态度:罪人有罪,爱犯罪,并且四机寻找别人的罪,定别人的罪。耶稣无罪,恨恶罪,并且赦免人的罪,救人离开罪。

我们今天在这里又何尝不是神的怜悯而有的呢?盼望我们重生之后更像祂,与神同行,过圣洁的生活。

(根据录音整理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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